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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天晚上,齐衡洗了澡,我给齐衡刮了胡子。
一开始我已经做好了,看到一个落魄乞丐的心理准备。
可是,当我越发看清楚齐衡那张脸的时候,我意识到我错了。
他竟然真的比鲁滨逊帅。
我说的是没有胡子的鲁滨逊。
王姨本来是一个很不好说话的人,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到了齐衡的那张帅脸,年过五十的她竟然改变了主意。
齐衡可以留下来,但是每天都必须要光着膀子去地里干活。
王姨的这个如意算盘,我隔老远都能听见响。
也对,像是王姨这个年纪,馋男人的身子也很正常。
之后,齐衡每天都起得比鸡早,睡得比狗晚。
他陪我度过了一段在乡下的艰难时光。
他这个人哪儿哪儿都好,虽然不爱说话,但是为人很温柔,内心更是柔软。
他会爱护小动物,每天少吃一口饭都要去喂它们吃东西。
只有一点,那就是他的膝盖太软了。
他的膝盖软到动不动就下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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